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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纯电动物流车辆运营资助第三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

文章出处:宇轩车业 | 作者:宇轩车业 | 发表时间:2021-05-10

为了鼓舞深圳物盛行业运用纯电动物流车,加速深圳市物流车纯电动化进程,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2017年出台了全国首个纯电动车在运营环节的补贴赞助。

今年是第三个考核年。据创新中心理解,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期行将启动第三考核年度的有关里程统计和申报工作。申请方式和提交资料和往年分歧,请契合请求的物流车辆运营企业提早准备好相关资料。

第三个考核期为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6日。

企业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

2.获得我局颁发的道路运输运营答应证;

3.具有契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请求》(GB/T29912-2013),获得我局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无需获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不少于300辆,其中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不少于100辆;或具有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冷藏车、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不少于50辆。

车辆请求:

(1)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并契合国度补贴新能源货车技术请求;

(2)在2017年1月1日后初次在市公安交警部门注册注销;

(3)获得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4)考核期内车辆已按请求接入市交通运输委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监管平台,且在深圳市内行驶里程到达1.5万公里/年。

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效劳平台(以下简称智能政务平台,网址:https://pfa.jtys.sz. gov.cn/pfa),参照附件 2 操作指南填报相关申请资料。

原文如下:

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赞助项目申报指南

为明白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赞助项目申报流程,依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分离本市实践,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深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历;

2. 获得我局颁发的道路运输运营答应证;

3. 具有契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请求》(GB/T29912-2013),获得我局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无需获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不少于300辆,其中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不少于100辆;或具有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冷藏车、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不少于50辆。

企业车辆总数以申请受理之日的车辆总数为准。

(二)申请赞助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并契合国度补贴新能源货车技术请求;

2. 在2017年1月1日后初次在市公安交警部门注册注销;

3. 获得我局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无需获得道路运输证);

4. 考核期内车辆已按请求接入我局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监管平台,且在深圳市内行驶里程到达1.5万公里/年。

二、考核期

第一个考核期为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第一个考核期内车辆行驶里程数采用北理工国度重点实验室核准后 的数据。

第二个考核期为2019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第三个考核期为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6日。第二、三个考核期内车辆行驶里程数采用我局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监管平台 核准后的数据。

三、赞助规范

赞助金额依照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计算,赞助资金分三年均匀发放。每年考核运营达标的车辆可取得当期赞助,运营不达标的车辆不能取得当期赞助。

电池总储电量中:30(含)kWh以下局部,每kWh赞助750元;30-50(含)kWh局部,每kWh赞助600元;50kWh以上局部, 每 kWh赞助500元。单车三年赞助总额不超越7.5万元。

当年度财政布置资金缺乏时,各企业实践赞助资金按财政布置资金与计算赞助总额的比值等比例缩减。

四、申报流程

1. 通知。由我局发布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赞助项目申报通知;

2. 申报。企业在规则的时间内向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

助项目申请平台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并依照请求填写相关数据(系统操作指南随申报通知一并告知);

3. 审核。我局业务部门在 30 天内完成对企业根本状况及行驶里程数的审核,对企业合规运营状况停止确认,并拜托第三方机构依照不低于 1的比例对企业申报车辆行驶里程数停止实车核对,梳理出合格的申报企业及车辆名单;

4. 公示。我局肯定审核经过的企业及赞助金额,并经过市级报纸、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暂不列为赞助对象,由我局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对异议状况停止复核;异议属实的,取消企业承受赞助的资历。

五、资金发放

公示完毕后,由我局业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企业依照资金发放流程发放赞助资金。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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